按照《行政许可法》《农药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现将评审通过认定的8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相关信息,以及7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证书信息变更相关信息予以公示,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馈(对未实名反馈的,将不予以回复)。 公示时间: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7日 联系单位: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(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) 电话:010-59194334、59192810 传真:010-59191875 电子邮箱:pmd@agri.gov.cn 附件:1、拟批准认定的第二十九、三十批农药登记试验单位 2、拟批准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证书信息变更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2021年2月1日 附件1:  附件2:  来源:农业农村部 |